律師天地
寫下這個題目,我發現我還年輕,還屬于青年的行列。還心存理想,激情不減當年25歲時的炙熱。
青春期時定下的職業理想,都和正義有關——不當記者就做律師。因為律師制度改革較早,相對于記者更自由,我選擇了做律師。雖然是青春期時定下的職業理想,但我絲毫沒有彷徨過。自從穿上律師袍那天起,就再也沒有脫下。15年了,無論辛酸悲喜,輸贏成敗,我都沒有掛袍而去,我對我的職業充滿感情。這種感情來自對法律的膜拜、對正義的追求。對我而言,世界上再也沒有比追尋正義更有意義。
執業之初代理的第一件案件是一樁離婚案件,當事人是一個聾啞人,妻子嫌棄他,起訴離婚。盡管感情在法律面前脆弱地像一枚枯死的樹葉,我無力挽回他的婚姻,卻為他贏得了尊嚴。法律雖然厘不清感情的斤斤兩兩,但我知道正義的大門應當是向善良和弱勢的人敞開著。
光怪陸離、畸形百態的當今社會,法律常不能給我們生活的社會一個負責的保障。貪腐像食用的地溝油一樣普遍,不公、不平像牛皮癬一樣滿大街都是。法律成為權勢者的工具,正義變的遙不可及,比北京人獲得污染指數低于PM2.5的清新空氣還要難。包括但不限于律師的青年法律人,面對“法律不是擋箭牌”的強音,心中那份理想還能高歌嗎?“正義雖不在當下,但一定回來”,還等得來嗎?
如果以法治開啟的紀年算,1982年實施的憲法,不足30年正值青年。作為一個青年法律人,應當擁抱憲法,朝著正義的方向走,以實際行動見證民主法治的社會到來!
勿容置疑別人,關鍵的是自己要堅守住法律人的底線,要始終朝著正義的方向走!
作者:孔維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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